宋代人物--林昉

发布日期:2023-07-26信息来源:龙港市政协办公室信息中心

林昉(1242— 1271),兄弟四位,排行第四,故号林泗,俗称林泗爷,居平阳金舟乡新桥(今龙港舥艚新桥),生于南宋淳祐年间,距今七百八十年。

据龙港舥艚新桥翻印明永乐二年的《林氏宗谱·林氏源流叙》,其先祖“有纯公者,徙济南,登元符进士,官两浙,归闽,因寇阻于桐山,遂家邑之。”《源流叙》又道:“横塘,济南郡自此始焉”,传至十一世为林汝忠,即林泗之父。

“林汝忠至(平阳)二十一都,见斯里东有琵琶之胜,南有狮球之瑞,灵峰列于前,长江枕于后,且三浦潆洄,四野平旷,可卜异日大有发祥也,遂筑室而焉,乃名其地曰浦源。厥后建里东之桥,曰新桥,复以桥名名其地……汝忠公生四子,曰 、曰时、曰晾、曰昉。公(林昉)生而神灵,殁后屡有圣迹,宋咸淳间封忠烈王。”明代隆庆《平阳县志·祠祀》有如下比较详细的记载:“惠民灵应庙,在金舟乡。浦源林氏子,生而神灵,每自称曰‘十八州检校使’,言人祸福辄应,乡人谓之林泗(侯),殁即葬所立祠,屡有灵迹,封‘惠民侯’,咸淳间进封‘忠烈王’。”清乾隆《平阳县志·秩祀志》“惠民灵应庙”条目亦有相同记载。而舥艚新桥地方,自宋代至今,一直有林泗的后裔和亲房居住,族谱与地方志相吻合。

明代弘治《温州府志·祠庙》写到:温州民间神祠几遍于境中,明确地认为“惠民灵应庙”(林泗爷庙)是“当祀”的,而不是“淫祠”。可见明代林泗爷的信仰在温州地区,已经非常有影响力了。林泗爷传说故事很多,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林泗爷救公主的事,收录于《平阳县民间故事卷》。据说南宋年间,一位公主得了痧气,贴出榜文求医问药。而林泗当时在平阳水头镇开药铺,专治痧气,于是撕下榜文应召,一帖药就把公主治好了。皇帝一高兴,立即召林泗上朝要封他做官。林泗声称:自己一不要做官,二不要钱,只是家乡闹饥荒,百姓连吃也顾不上,官府还要抽捐派税,求皇上免税三年。皇帝便依他的意思,减免了平阳一县三年的赋税。

林泗家乡则有更多民间传说,显得十分神奇,富有神话色彩,如《出圣园》《讨粽子》《烧脚骨》《带三哥看戏》等。《京城卖盐》说的是他用十分神奇的办法,调运了平阳十八个盐仓的盐到京城卖,并卖出了好价钱。《金乡卫抗倭寇》说的是他仙逝后显灵,保护家乡不受倭寇侵犯的民间传说。

明《弘治温州府志·祠庙》载

惠民灵应庙(林泗爷庙)

直接影响到民间祭祀,形成如今非遗项目“排殿猪”的是《林泗爷吃猪头的传说》。舥艚新桥林泗后裔至今仍有传说:某日,林泗爷得知有三位渔民要挑着三牲祭礼,去舥艚三圣庙还愿。林泗爷便在大路边自家的园地里,一边干活,一边等候。不一会,三位渔民挑着一担牲礼过来。林泗爷问道:“老大,你们三人挑什么东西?到哪里去?”其中一人答道:“我们挑三牲祭品,到舥艚三圣庙还愿,祈求神灵保佑我们捕渔大丰收。”林泗爷说:“嗨,不要去求他们了,这个庙的神灵已经不在那儿,求他们也无用。如果你们把三牲祭品给我吃,保证你们出海鱼虾满舱。”三位渔民不相信,挑起担子管自己走。林泗爷见状,上前抓起箩筐里的猪头就咬,并说只吃一只猪耳朵就够,其余的你们挑回去。三个渔民见状十分着急,但又无奈。之后,他们想总不能把少了一只耳朵的猪头挑去祭神吧,只好挑着三牲祭品回家。半夜时分,三个渔民出海捕鱼去了。说来也怪,别人捕不到鱼,这三个渔民却满载而归。回家后他们才想起昨天那个吃猪头的人所说的话。他们打开箩筐一看,大吃一惊,原来被咬去一只耳朵的猪头,居然完好无损。于是他们深信林泗爷一定不是凡人。消息传出以后,给林泗爷送猪头的人越来越多,林泗爷成了活神仙。林泗爷仙逝之后,不少人到他灵前许愿,一些做生意的发了大财后,就用全猪来祭祀他,并逐渐成为当地一种独特的风俗。事实上,林昉是确有其人,主要是他惠民事迹、利他精神受到后世敬仰。人们从感恩角度和面对灾难无助之时,寄托无限遐想。林昉成神,也得益于宋、明、清朝历代官方封赏,如惠民灵应侯、忠烈侯、林四侯王等等,逐渐演化成惠及一方的地方保护神。

二〇一二年,“林泗爷信俗·排殿猪”被列入温州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。林昉,在民间更多的是称“林四爷”、“林泗大帝”、“协天大帝”,是温州民间颇有名气的地方保护神。据不完全统计,浙南闽东供奉林泗爷庙宇有五百多座,浙南主要分布在龙港、苍南、平阳、瑞安等地,大多数是明清时期保留下来的。供奉林泗爷的神庙如此之多,说明了林泗爷的民间文化底蕴深厚,同时也反映了浙南闽东一带民众,在长期从事商业经营和渔业生产中寻求保护的心态。


(撰稿人:林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