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政协全体会议、常务委员会会议如何编组?

发布日期:2022-07-29信息来源:龙港市政协办公室信息中心

根据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分组办法(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八次秘书长会议通过)》的规定,为便于大会组织工作和委员在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,会议分组原则上以界别为基础,人数多的界别,可编为若干小组;人数少的界别,可合并编组。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依据办法编制分组名单,届内其他各次会议原则上按此办理,不再重新编组。

常务委员会会议根据会议议题,可按界别编组,也可按专题、专业混合编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