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港市政协道路交通安全倡议书

发布日期:2022-06-17信息来源:龙港市政协办公室信息中心

广大市民朋友们:

随着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,全市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得到显著改善,广大市民对文明出行的认同度和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,倡导文明出行,共建平安家园已成为广大市民的共同期盼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,当前,我市正在开展“防事故、保安全、保畅通”攻坚行动,以全面改善我市道路交通出行环境。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、倡导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,龙港市政协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:

一、从我做起,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,摒弃交通陋习,杜绝交通违法行为。

二、从我做起,拒绝酒后驾驶、闯红灯、超速、超员、超载、疲劳驾驶、分心驾驶、随意变道、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
三、从我做起,驾驶车辆时不接打手机,上车系好安全带,斑马线前注意礼让行人,确保行车安全。

四、从我做起,驾乘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须佩戴好安全头盔,拒绝酒后驾驶、闯红灯、逆行、猛拐、随意调头、违法载人、违法占道行驶、安装雨蓬(遮阳伞)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
五、从我做起,驾驶电动(轻便)摩托车须持证上路,坚决抵制驾驶无牌、无证车辆及非法加装、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;自觉做好非标备案电动自行车到期置换工作(浙江省范围内,非标备案电动自行车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)。

六、从我做起,拒绝购买“老年代步车”、“城市观光车”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车辆;拒绝乘坐“四小车”、农用车、三轮货车、拖拉机等货运车辆及无牌、无证、无保险的“三无”车辆。

七、从我做起,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走斑马线,不闯红灯、不跨越交通护栏、不低头看手机、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、折返,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、逗留聚集。

八、从我做起,随时提醒家人、亲戚、朋友和邻居,关注交通安全、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,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、实践者和守护者。

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我们每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提升自身安全意识,摒弃交通陋习,做到安全文明出行,从小事做起,从今天做起,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,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,为创建平安龙港美好家园,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!

 

政协龙港市委员会

2022年6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