它们都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一种形式,性质、目的都是一致的。
不同点在于:提案是由委员个人(或联名)或参加政协的单位提出,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处理的建议;政协建议案是经政协全体会议、常委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审议通过,并以政协名义向同级中共党委、人大常委会或政府提出的建议。
二者提出的名义不同,审议、审查机构不同,送达机关不同。建议案代表政协整体意见和水平,是政协高层次参政议政的一种行为方式,力度更强,影响更大。